澳大利亚商标注册异议流程
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商标注册制度一样,澳大利亚商标注册制度中,也有一个商标公告裁定流程,在该流程是由澳大利亚商标局将欲注册商标刊登在官方平台上供公众评定,任何人都可以向澳大利亚商标局提出对公告商标的异议,而澳大利亚商标注册异议流程是怎样的了,随着小编我来了解一下吧。
澳大利亚商标注册异议流程:
1.异议人提交异议书。:根据澳大利亚商标制度,异议人首先需在两个月异议期内提交“打算异议通知”,在“打算异议通知”中仅需声明异议人打算提出异议;
2.冷却期:在“打算异议通知”及“异议理由及详细说明”提交后的任何时间内,双方可以共同向官方申请最多两次六个月的冷却期进行和解谈判;
3.申请人提交意图答辩书:申请人自收到“异议理由及详细说明”后一个月内需提交“意图答辩书”;
4.异议人提交证据:异议人需在申请人提交“意图答辩书”后三个月内提交证据材料;
5.申请人提交证据:自商标局下发通知告知异议人已提交全部证据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需提交证据材料,主要是反驳异议人的异议理由及证据;
6.异议人质证:自商标局下发通知告知申请人已提交全部证据之日起两个月内,异议人可以进行质证,限于反驳申请人的证据材料;
7.听证阶段:证据阶段完成后,作何企服快车或商标处长可以要求由商标局听证官举行听证,商标处长可以决定听证的具体形式,包括书面提交意见、或通过电话/视频会议进行口头陈词、或亲自出席听证会。通常情况下,听证官不会在听证会上直接作出裁定,一般是在听证会后三个月内下发书面裁定;
8.上诉:针对听证官的裁定,双方均可以向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必须在听证官下发裁定之日起二十一天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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